发表于2014-08-21 21:27 作者:凝渊
二十二岁生日,收到了一件很意外也很惊喜的礼物。卡勒德胡赛尼的《追风筝的人》。许久不曾开卷,但实在不忍辜负友人的好意,便翻开了它,我喜欢友人写在封面上的句子 :如果时光走的太快,我想停下来,去阅读一切关于执著的故事,沉淀所有的浮躁。浮躁如我,也喜欢执著地故事,我想《追风筝的人》大抵是一个执著地故事。
故事发生在八十年代的阿富汗,主角阿米尔与仆人汉桑情同手足,然而在一场风筝比赛之后,发生了一件悲惨不堪的事,自责和痛苦的阿米尔无奈的逼走了哈桑。随着战乱,他自己也随着父亲去了美国,成年后的阿米尔一直活在对哈桑背叛的自责中,为了赎罪,阿米尔再一次回到了故乡。却意外发现一个惊世的谎言:汉桑是自己同父异母的兄弟。而回到故乡,物是人非,哈桑一家惨遭塔利班杀害,只留下一个受尽折磨的孩子,阿米尔历经艰辛终于将孩子带回了美国,并在一场风筝比赛中重新找到了孩子的微笑。其实是一个很简单的故事,却给人一种荡气回肠的感觉,关于亲情,友情,爱情。关于责任,文化,生活。而最让人动容的是主人公和哈桑之间的那种友谊,伟大的友谊里的背叛与赎罪,直指人心。
我喜欢作者反复念叨 的那句话:为你,千千万万遍。为了最珍贵的友谊,为了最纯洁的爱情,为了最无私的亲情。为了身边那些最重要的人,千千万万遍的祈祷。我想到了我的朋友,有人说身边有一个超过十年的朋友就是一种幸福,我仔细想想,那就只有老牛吧。一起走过十三年的岁月,说来荒诞还曾插草为香,义结金兰。我们从小学一直到大学呆在同一个圈子里,只是慢慢长大,慢慢改变,我们开始挑彼此的刺,开始争吵,甚至动过手,甚至彼此嫉妒怨恨,友谊也降到了冰点,知道他因故退学,我才突然觉得心里被掏走了什么。前不久,他回到学校。二十二岁生日的宴会上,当他端起三杯酒敬我的室友时,当他自豪的说他是我大哥时,微醺的我觉得有两行冰冷的液体从脸颊划过。看着他慢慢变得沧桑的脸,才突然明白,最初的友谊从不曾失去,而是想一坛美酒,越酿越醇。
其实每天,我们都有机会和很多人擦肩而过,而你或者对他们一无所知,不过也许有一天他会变成你的朋友或者是知己。所谓的朋友,就是在你浑身的缺点里,也能看到所剩的优点,然后一捧土一捧土地把你从绝望无助肮脏复杂里拉出来。告诉你,你很好,你值得被人爱。但也会拍拍你的肩膀,你要注意脚下的坑,若绕过就不会摔得鼻青脸肿 。身边的朋友其实不少的,最初的光荣,后来的邓赢,再后来的老五,毛毛。那些把我看透还拿我当我朋友的人,我想我会一辈子的感激他们。为他们,千千万万遍。
火车站月台看到过这样一幕:一位白发苍苍拄着拐杖的老人,朝着车厢里另一位牙齿已掉光的老人挥手告别,那是一辆武汉驶向昆明的列车,列车发动,老人站在原地目送,等到目光已跟不上车速,转过身去,擦拭眼泪。我想,那可能是他们此生最后一次见面。有些事情,当我们年轻的时候无法懂得,当我们懂得的时候已不再年轻。活在残酷世界里的唯一堡垒,就是用善良打造的温柔。我在想若干年以后,我是不是月台上的那个老人,若是,远去的朋友,为你千千万万遍。
回到那部小说里,天上高高飞扬的风筝就象征着那最无私,最纯洁,最伟大的友谊。对阿米尔来说,风筝隐喻他人格中必不可少的部分,只有追到了,他才能成为健全的人,成为他自我期许的阿米尔。
而我们每个人的心里都有一个风筝,无论他意味着什么,让我们勇敢的去追。为了心中的风筝,千千万万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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