书生
“孩子,喝了它吧!”
“再等等吧,婆婆"
“可是,你已经等了快千年了,还有三天,你就会元神具灭了,你想好了吗?”
“不是还有三天吗?”
古老的草棚孤零零的坐落在一条荒凉的路边,几棵枯树好似有几千年不曾绿过,树上几只不知名的丑鸟在不停的盘旋。草棚的一个角落挂着一张脏兮兮的破布,像一块破旧的抹布,油沥沥的。上面歪歪斜斜的写着一个“汤”字。草棚旁有一座桥,看不清楚是什么材质,像是木头,却在这里矗立了千万年而不曾腐朽,只是远远的看上去,破败不堪,似乎随时会跨掉,桥下是奔腾的河水,看着让人发慎,不是清的,也不是黄的,竟然是墨黑的,像是什么粘稠的液体,一浪接过一浪,河边阴风阵阵,让人不寒而栗。
草棚里的婆婆,却和这风景不大相衬,一脸的慈祥,岁月在婆婆的脸上留下了一道道的皱纹,却没带走那慈祥的容颜,让人在这肃杀的气氛里,感到有一丝温暖,我一脸呆滞的坐在婆婆面前,我知道自己已是一脸的沧桑了,而这身破旧的长袍好像有一年没有洗过了吧,婆婆说看着我觉得心疼,那又怎样呢?我只想等她来,哪怕只是见上都好。
“这碗汤,给你热了十次了,再不喝就没机会了,哎,别执着了,孩子,该来的早来了”
“不会的,她一定会来的,我们说好了”我望了望那条没有尽头的路,坚毅的说到。是的,她一定会来的,我们说好的。
路旁是一路的曼陀罗花,望不到头,有叶无花,有花无叶。花红的娇艳,似乎要滴出血来,还带着淡淡的腥味。白的苍白,像北方冬天的积雪,冷的发颤。我就在这里种了千年的花,千年来就一直开着,不曾落过,而我也早已习惯了这花的冷寒肃杀,正好和这荒凉相得益彰。
一千年前我来到这里,就不曾离去了,飘荡了千年。
一千年前,长安。很俗套的故事,相府千金如月和丫头出门捉蝴蝶,然后迷了路,遇见了进京赶考的我,我们一见钟情,私定终生。我答应她,金榜题名之后我就去相府提亲。奈何官场黑暗,我一届草民,无钱送礼,纵有满腹才华,也无力改变考场的黑暗。最终名落孙山。我一气之下决定回乡教书,可是又舍不下那和我死定终生的如月小姐,于是二人相约私奔。不料东窗事发,我被相府捉拿,活活打死。
临死前,我听到如月的最后一句话是“黄泉路上,君且待卿,生生世世,卿不负君心” 。
为这一句话,我苦等了千年。
“婆婆,两碗茶,两碗汤,茶是我们的,汤是他们的”. 我正回忆这千年前的故事。突然草棚前停下一个很奇怪的东西,我从没见过,金黄金黄的,四个轮子,还冒着烟。
“是黑大人和白大人啊,两位请,这是个什么东西,怎么可以自己走啊”婆婆脸上还是散不去的笑容,从容的给倒上两晚茶。
“这叫轿车,婆婆可是落伍啦,这个叫什么玛莎拉蒂,反正在人间很有名的,是这两位孝敬咱哥两的”白无常说完,车上走下来两个人,一个中年男人,大腹便便,满脸横肉,一脸猥琐的捏着一个女孩子的臀部,一口金牙笑起来像一只哈巴狗,旁边的女孩十八九岁的样子,媚眼如丝。
女孩突然转过来,我惊呆了,是如月,是我的月儿,我等了千年,她终于还是来了。
“月儿,是你,你怎么才来”我想也没想,就冲了过去,一把抓住她的肩膀,猛烈的摇动。
“干嘛啊,臭流氓,吃老娘的豆腐,找死啊,老公,你看,人家占我便宜”月儿挣扎着扭动着身子。胖男人转身一脚踢在我的身上,我倒在地上,嘴角有血丝涌出,血和路边的花交融在一起,显得格外凄美。
“月儿,是我,我是春生,你不记得了吗,你说过,生生世世,不负吾心的,你忘了吧?”我颤抖着爬起来,想要冲过去,迎接我的又是胖男人的一脚,我一下子飞了出去,一脸的泥土,狼狈不堪。
“神经病吧你,土包子,电视剧看多了吧,我要生生世世陪着的只有老公”月儿紧紧贴着胖子,一脸的媚相“老公,是吧,下辈子,你给我买法拉利好不好?”
月儿忘了我了,月儿竟然忘了我了,她叫这个胖男人老公,说的生生世世呢?
“好啦,好啦,该上路了,喝吧。”黑无常吆喝到,说完偷偷塞给婆婆一踏钱“这是他们给你,这药,您可轻点 ”
“没问题,我写张纸条给阎罗,保管他们下辈子还在一起”婆婆笑的更灿烂了。月儿和胖子喝完汤,慢慢的走向桥边。
月儿的身影渐渐远了,我想留住她,我挣扎着,可我发现我已经哭喊不出来了,可能是腿折了吧,在怎么挣扎也爬不起来,我用手指不停在地上狂抓着,慢慢抓出了破了皮,露出了肉。可是我的月儿没有理我。
他们走上了桥,桥边的蔓藤下面,分明写着”奈何“两字,而桥下,忘川之水,呼啸奔腾。
婆婆心疼的把我扶起,我已经忘记了哭泣,呆呆望着前方,一遍遍念叨着“月儿,我的月儿,你真的不要我了吗”,一路上的彼岸花开始枯萎了,红的开始滴出鲜红的液体,白的开始慢慢变黑。
婆婆摇摇头,“这个女孩来过九次了,每次都是和一个大她很多的男人,每次都是这样,婆婆之前没有说,是因为怕伤了你的心,一千年了,婆婆早已把你当成了家人了。而这一次,这个女人也该得到报应了,我的纸条上写着“打入猪胎””婆婆慈祥的摸摸我的头。
“三天后,我来转世投胎”我告诉婆婆,然后头也不回的一瘸一拐的走了。
我想要静静,去想想我在这里孤魂野鬼飘荡千年,究竟是为了什么。
三天后,我还是一瘸一拐的来了,随着我走过的地方,曼珠沙华又开了起来,还是那般娇艳,他们也要为我送行吗?
“决定了吗?”婆婆还是那样慈祥。
“一千年了,该走了”我淡淡的说,仿佛这一千年,什么都没发生过。
“那好吧,喝下它,你就解脱了。”接过婆婆的汤,我一饮而尽,头也不回的走了。路过大大的一块石头,上面颜精柳骨的刻着三个大字“三生石”
我苦笑了一声,迈步而去。“那一世,你为古刹,我为青灯;那一世,你为落花,我为绣女;那一世,你为清石,我为月牙儿;那一世,你为强人,我为骏马”我一路高歌,吓走了路边的几只丑鸟。
翠儿
书生的背影消失在那个破旧的桥头,凄凉而落寞,我觉得心疼,就像一根根钢针扎在我的心上,我该去送他的。可是我不敢。
擦干眼泪,我从草棚里慢慢走出来。
“干娘,春生哥真的走了吗,为什么不留住她”我望着婆婆
婆婆摇摇头“这是命“”
女子摸了摸眼角的泪水,哀求道“干娘,我想去陪他”
一千多年以前,同一个村子里,春生哥哥比我大两岁,郎骑竹马来,绕床弄青梅。我们从小相依相伴,形影不离。春生哥哥聪明,上了村里的学堂,我就每天坐在学堂门口的大石头上等春生哥哥放学。
“春生哥哥,好漂亮的蝴蝶啊”
“翠儿妹妹,我帮你去抓”
“春生哥哥,我要萤火虫”
“给,你要的萤火虫”
我们就这样一起度过了最快乐的童年。
转眼,春生哥哥就十岁了,而我也8岁了。战火纷飞,我的阿爹外出探亲被抓了壮丁,上了战场,杳无音讯。娘也一病不起,也香消玉殒了,我成了孤儿,我觉得自己要死了,要饿死冻死了,我不怕死,可我再也见不到春生哥哥了。
“阿爹,我们把翠儿接过来好不好,翠儿好可怜啊!”春生哥哥一脸祈求的望着他阿爹。
“春生啊,现在战乱,我们的日子也不好过,那还养得起个外人”
“哼,你要是不把她接回来,我就不上学了,你不养,我养”阿爹不让,春生的小孩子脾气一下子就上了。
“孩子阿爹,要不我们日子再过得苦点,接过来吧,翠儿怪可怜的,以后让她给我们家春生做媳妇,也算没养个外人”
“好吧,你们都这样说,只能就这样了”春生阿爹叹了口气“春生,去把你翠儿妹妹接来吧”
春生赶到我家里时,我已经饿的奄奄一息,但我影影约约看到了春生哥哥,听到他说话。
“翠儿,你不要死,我是春生哥哥,你不要死啊。你还要给我当媳妇呢。”我要活下去,我死了,春生哥哥会伤心的。
我还是活了过来,成了春生哥哥家的孩子,哦不,是儿媳妇。村里的小伙伴都知道小翠以后会成为春生的媳妇。可我觉得很开心,以后春生哥哥就是我相公了。
“小媳妇,小媳妇”隔壁二胖总是戏弄我,但春生哥哥会把他揍成猪头。
“小翠妹妹,你想不想做我媳妇,你要是不想,我就给我娘说一声,你就不做我媳妇了”
“不,春生哥哥,我就要做你媳妇,我要像娘对阿爹一样对你好”
“为什么?”
“因为春生哥哥对小翠好”
春生哥哥对我好,我喜欢他,我要给他做媳妇。
然而,家里的日子,却越来越难过了,阿爹,没有办法,把我送去了城里的大户人家。我离开了春生哥哥。
“阿爹,翠儿呢?”春生哥哥放学回到家,里三层外三层找了个遍也没找到我,急的额头直冒汗。
“她走了,跟着一个大户人家走了,她嫌你阿爹我们太穷了”
“我不信,我不信,一定是你卖了她,你这个狼心狗肺的坏人”春生哥哥一边哭,一边厮打着阿爹。娘看了看已经见了底的米缸,叹了口气。
家里日子实在过不过去,阿爹寻了户正当的大户官家,把我送给人家做了丫头。一分钱没收,只叮嘱一定不要苦了孩子,给孩子一条活路。其实阿爹也没办法,我知道,阿爹很好,他只是不想把我饿死。
春生知道,要想找到我,他只能努力读书,然后上进赶考,做大官,才有机会。
我去了大户人家,其实我想死的,我的阿爹,阿娘都死了,春生哥哥也不要我了,我想我活着也,没意思了。我不吃不喝饿了三天,直到有一天小姐出现。小姐比我大一岁,小姐说“妹妹,你得活着,你的小相公才会来找你”,听到这里,我噌的爬起来,狼吞虎咽的就吃了饭,安心的服侍起小姐来,后来老爷进京当官,越升越高,直到做了相爷。小姐对我也亲如姐妹,但我却一直忘不了我的春生哥哥。
他会来找我吗?
很多年过去了,那是一个午后,小姐说要去野外抓蝴蝶,可是我们却迷了路。突然我们看到一个书生,一个很俊朗的书生,我觉得好像在哪儿见过他。
“小生李春生,冒犯小姐,不知京城是否走这条路”是春生哥哥,是的,我想去抱着她,可是,可是他认不出来我了,她一直盯着小姐呢,那眼里,分明是爱慕。
“不好意思,公子,我们也迷了路”小姐有点不好意思的说,小姐的眼里,也泛着爱慕的眼神。
“那我们结伴而行吧”春生哥哥显得有点兴奋。
春生哥哥还是没认出我来,她和小姐却一见钟情了,她们私定了终生,我觉得好委屈,不过这样也好,要是春生哥哥做了相爷的女婿,以后一定会功成名就的,我就安心服侍他和小姐吧!
然而春生哥哥却名落孙山了,她和小姐私奔又被抓住,最后被活活打死了。
我本打算一死了之,随他而去的,黄泉路上给他做个伴。后来却想,既然春生哥深爱着小姐,那我就好好服侍小姐,也不负自己的一腔深情。何况小姐也和自己一样爱着春生哥哥。
小姐要嫁给将军的儿子了,还是在春生哥哥两周年忌日这天。将军的儿子可是比小姐大了整整18岁啊,她和春生哥哥的誓言呢,都忘了吗?
那一天,全京城都热闹喜庆非凡,欢天喜地。我给春生哥哥,烧了点纸钱,然后纵身一跃,跳入了枯井。
对不起,春生哥哥,没能为你守住小姐。
“翠儿,去吧,下辈子,好好对他,他太苦了”婆婆摸了摸我那瀑布般的长发,慈爱的说到。”
“可是,我舍不得干娘”
“去吧,你最多还陪我两年,你已经默默守了他998年了,不要让自己后悔,你就不喝汤吧”
“可是,那样阎王会惩罚您的,放心,我不会忘记他,就算喝了汤也不会”我端起春生哥哥没喝完的汤,一饮而尽。
是啊,我也在这守了近千年了,我在等待春生哥哥和小姐团聚,就心满意足了。孟婆收了我做干女儿。好多次,我都想去找他,可是我看他那样痴心的等着小姐,我觉得好难受。
“孩子,坐船吗”我到了忘川河上,一个白发苍苍的老人问我。
“坐我的船,可以让你不忘前世,我一百年只渡一人,孩子这是你的造化啊”
我踏上小船慢慢渡河而去,这样我就不会忘了春生哥哥了,船头想起了艄公的歌声:
我遥遥渡河而来,
彼岸,烟波流转,可有人寻我
对岸,繁华三千,可有人候我
摆渡人早已扬长而去
踽踽独行,不得归航
孟婆
春生走了,翠儿也走了,我又只剩下孤零零一个人了,唉,也好,世人都骂我无情,要是真无情就好喽。
我想到很多很多年前,人是不忘前世的,所以人要承受很多记忆的负荷和痛苦。
第一世,我是生于涂山,嫁给了一个看似普通却不普通的男人。
"绥绥白狐,九尾庞庞”他们夸我美貌,更兼贤惠。只是作为一个即将成为英雄男人的妻子,等待我的是只怕是更多的牺牲吧。
那时黄河年年决堤,民不聊生,生灵涂炭,我的男人决定站出来做英雄。
无论我多努力,我都栓不住一颗做英雄的心。果然,婚后的第四天,英雄告别新婚燕尔的我,踏上治水的征程。而这一去就是"十年八载不回还",我一个人扛过十月怀胎的艰辛,最难熬的苦难都降临在我的身上,可我爱这个男人,爱他的英雄气魄和男人担当。儿子出世了,不见自己的阿爹,就哇哇啼哭,"儿呀儿,你不要哭不要闹,待到洪水退去时,你阿爹就回来了"我也不知道他什么时候回来。
那时他治水经过家门,适逢我生下孩子,邻居告诉他,劝他回家探望妻儿,他说:"治水要抢时间,无法分心。"邻居说:"您不能回去看望妻儿,也应给独生子命个名字呀!"他匆忙的说"就命名为"启",意思是说"治水启行"。我们的孩子就叫启了。可是他就真的一点也不关心我吗?
如此一去十三年,三过家门而不入,他扛起了一个男人的担当,却不曾想过空闺的我,待到他归来。我们的儿子已经十多岁了,而我也成为一位中年妇人了。
功成名就的他似乎没想过亏欠我太多,依旧和兄弟们大碗喝酒,大口吃肉,而我终于抑郁成疾,香消玉殒了。带着满腹的幽怨。
第二世,我生于温县苏家,带着前世的幽怨,我发誓,我再也不会被男人伤害,而我还要毁灭这个天下最厉害的男人,以报前世空闺憾死之仇。
凭着倾国倾城的容颜,我很顺利的进了宫,封了后,权倾天下。
我成了纣王身边最血腥的刽子手,对,他们加我刽子手,狐狸精。我喜欢看“炮烙之刑”,将铜柱涂油,燃以火炭,令犯人行其上,跌落火红的炭中,脚板被烧伤,不时发出惨叫声。听到男人的惨叫,我就像听到刺激感官的音乐一样发笑,我喜欢这种折磨男人的感觉。纣王为了我的一笑,不惜滥用重刑。真是可怜的男人。
我不喜丞相比干,他总是骂我妖艳误国。我怂恿纣王将其挖心,以印证传说中的“圣人之心有七窍”的说法,纣王果然答应了我,哈哈,全天下的男人,我要一个个把你们玩弄于鼓掌。
我带着前世的幽怨和今生的变态,肆意的涂炭天下生灵。
然而纣王的无道,激起人民的反抗。武王乘机发动诸侯伐纣,在牧野之战,一举灭商,纣王逃到鹿台自焚,我也被斩首而死。
第三世,我生于汉中西北褒国。
我记着自己第一世的幽怨,也记着第二世的残暴,从小我就听父亲讲述那个叫妲己的蛇蝎美人,毁了商朝,遗臭万年。我知道那就是自己,自己就是父亲口中的那个该粉身碎骨的狐狸精。
我不知道这一世,要怎么过,我真的迷茫了。
像第一世一样嫁给英雄独守空闺,还是像第二世一样,贻害天下,图的一时之快?我很纠结,甚至郁郁寡欢。
然而我又一次进了宫,成了幽王身边最心爱的女人,我依旧很纠结。幽王很爱我,我却不爱这个男人,我也不知道自己真正爱的人是谁,可能是第一世的那个英雄,但英雄却忽略了我的存在。绝不是第二世的暴君,暴君却为我舍弃天下。郁郁寡欢的我,让幽王觉得心疼,所以幽王点燃烽火,让天下诸侯前来,我站在城墙,看天下诸侯乱作一团,终于忍不住笑了出来。
然而,这一笑,又笑灭了这个国家。幽王被杀,我也红颜殒命。
第四世,我生于沛阳。
如同前三世,我依旧生的貌美如花,倾国倾城。然而我心里承受的痛苦却越来越大,为什么,为什么我要记住前三生的事,为什么我的前三生过的那样坎坷。
但是这一世,我终于爱上了一个男人,一个同样为英雄的男人,只是这个男人同样深爱着我,南征北战,都带着我,保护着我,我突然觉得无比的幸福,幸福让我几乎忘记了前几世的痛苦的回忆。
然而,就像宿命一样,我的男人注定没有善终,垓下之围,四面楚歌。我觉得是自己害了自己的爱人,如果不是自己,爱人会更加果断,更加决断,便不会有今日之灾了。我为心爱的男人跳了最后一支舞,然后拔剑自刎,一朵血花溅起,成了我这一世绝唱的美丽。
我再也不想转世了,轮回太痛。
我在阎罗面前苦苦求了百年,阎罗终于答应它可以不用轮回。留在地府做个端茶送水的丫头。
我和阎罗说,轮回之中,前世不忘,太痛了。
阎王说,我给你一个配方,你熬成汤,分发给转世的的人,他们就会忘却前世,了却痛苦。
我慢慢老去,老成了奈何桥边的孟婆。
摆渡人
女孩过了河,她望着我,有些感激。我知道我该渡她,虽然我百年才渡一人,但她是我该渡的有缘人。
我来这忘川河上,也已经数千年了吧!
忘川之上,桑梓之下,一半是光,一半是影。这光影里,多少轮回了。
前世,我也是个摆渡人,而且是历史最有名的摆渡人。我在吴江摆渡一生,唯一没有渡过河的就是王了。
王说:无言面对江东父老,自刎乌江之畔。就连王的坐骑,那匹乌骓也随他而去了。王是我们楚地的楷模,是我们的英雄,我们人人敬仰他。但我觉得,我对不起王,我没有渡他东山再起?不,不是这样的。
我终究还是老了,我逃不过宿命的轮回,然而在奈何桥边,我突然放弃我的转世。阎罗说,你的前世修了很多善,下辈子会大富大贵。但我不想转世,因为转世,喝了那碗汤,我就什么都不记得了。
阎王同意了我的祈求,我做了忘川河上的摆渡人,百年只渡一人,即使喝了孟婆汤,也可不忘前世。
我和奈何桥边的她做了邻居,虽然我们都已经很老很老了。
很多很多年前,我们也是邻居。
沛县的一条旧街道,我们一起嬉闹,玩耍,她最喜欢吃西街的糖葫芦。我偷了阿爷搓麻绳的钱,给她糖葫芦。她说,你要给我买一辈子糖葫芦,我就嫁给你,做你的妻子。
战争打响了,她的父亲带着他投奔了王,我想追随她而去,去帮王打天下,那样我们还有机会在一起,但我懦弱,我怕死。我选择在这乌江做一个摆渡人,因为我知道,总有一天,她和王还会回来的。
王还是败了,败给了一个姓刘的地痞流氓。但我却并不伤心,因为败了的王会回来东山再起,我又能见到她了,我会给她准备很多的糖葫芦,虽然他现在是王的女人。
我觉得对不起王,因为我爱着王的女人。
她死了,他们说她为王跳了最后一曲之后,拔剑自刎了,我很伤心,但我想完成她的遗愿,帮王活下来,东山再起。
我在奈何桥边看见了她,她已经很老很老了,但我还是一眼认出了她,她却不认识我了。听说,喝了她的汤,可以忘却前世,可我不想忘。
我成了奈何桥边的摆渡人。
若真有轮回,前世的记忆,你是想忘了,还是愿意记得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