短篇文学

【不记得昨日的尘埃】

发表于2013-08-27 23:33  作者:千寻


  我已经不记得昨日的尘埃了,或许你早已淡忘在我的世界里!
  似乎在酒精的麻醉之后总会有很多话,只要有人愿意听我都会说,会给他们讲那些曾经的故事!
  我仿佛只记得故事的结尾却从来似乎早已经忘记了故事的开始,好似这个故事在那个繁华的都市,一个带着石子翻滚,带着轻轻音乐的地方,我把它称之为“老地方”,我们最美的遇见!遇见了所有的人我都会说出那个心灵的数字,8023,还会问别人这个数字式什么意思,或许你们不会理解,那么今天我告诉你们,那时手语爱的意思,对于现在的她,我只是知道她已经很幸福!足矣! 
  她教会了我怎么成长,让我懂得生活的酸甜苦辣,让我知道生活里还有那么多人爱着我,让我知道原来我一直那么幸运,感谢你出现在我的生命!
  “任时光匆匆离去我只在乎你、、、”,似乎这首老歌能唤起很多的回忆,我总是活在忧伤的边缘,和我在一起的女子给了这样的一个总结,文字中的你比现实中的真实,是吗? 
  我一直在在寻那个对与错之间的答案,那么在最初的时间,我是否还会相信那些年的爱情,是不是最美的。答案在心底盘旋。红着脸,趁着那些酒精的麻醉,我透露了心底的故事,是的,奥爱她,一直都还爱着,即使她现在已经结婚了,依旧如此,我是不是很倔强,是不是还是那个冲动的男孩,不,不是了,现在的我在别人眼里已经是个大男生,是个成熟的男人,没有那些稚嫩的孩子气了,不在会为那些小事而埋怨,成长对于我来说是飞速的。 
  时光是个不折不扣的魔术师,一会吧我们拉的很近,一会又将我们推得很远,又像天际的云朵,一会紧密相连,一会互不相见!彩虹总是躲在雨后,在不经意的时候出现给我们一个伟大的惊喜,你笑了,因为雨后的彩虹,它就像你的脸,依旧那么美丽! 
  我已经不记得了昨日的尘埃,倒是回忆在我快呕吐的同时涌上心来是不是你在远处召唤者我,我相信总归开始了,就不会离开!那么群殴一直祝福你幸福得夙愿达到了,我替你幸福而快乐。
  总归还是时间走的太快,三年了,我曾努力的忘记,最终你还是迷失在我的记忆里,慢慢的淡忘!
  忘记一个人的最好办法就是一段全新的开始,你做到了,而我,一直无法逃脱宿命的追捕 
  你是生命的猎手,拉长一支锋利的刻着你名字的箭,刺中了我的心脏,从此留下心上留下你的名字,纵然不念,不想,不记,不看,依旧会那么清晰!
  "Nothing improves the memory more than trying to forget"【越是试图忘记,越是记得深刻。】记得这是清子在离开的时候对我说的话,现在我坚信了着诗歌事实! 
  把闷热的窗户打开,让家里透透气,也让自己透透气,这样我会活得更加的开明,放生,给自己一个放弃的机会。  
  拿起书本中夹着你的相片看看,此时你更加明了在我的记忆中!这个深夜我在深深的记住一次,哪怕在睡梦中我会哭泣,我也愿意!
  窗台,仙人球又开花了,我细心地呵护着,开了三年,你都不曾看见,原来你早已淡出了我的视线,消失在不记得得尘埃里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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